一、询价
1、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,按照设备材料的采购周期及缓急情况,依据供应商资料、市场行情及询价记录,以电话、传真、网络方式进行询价。
2、凡属一般采购,采购部门均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,货源紧张的可例外。
3、凡属合约采购项目,采购部门可依据合约价格直接核价,不需另行询价。
4、如向定点的合格供应商采购,应附《物料报价明细表》,如合格供应商有2家以上,则应向两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资料。
5、凡属可做成本分析的采购项目,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本分析资料,作为议价的参考。
二、核价
1、财务部、计划经营部负责大额采购的核价工作,列入核价采购管理的范围是:一是非常规性物资的采购;二是购买物资材料单价在500元以上,或购买总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。
2、采购人员询价后,采购部应根据收集到的询价信息,对供应商的报价、交期、质量保证、付款方式等进行综合比较,选择品质、成本、交期、结算方式符合本企业要求的供应商。
3、采购计划报到计划经营部后,由计划经营部门牵头,必要时会同工程管理部、财务部和质量检验部门,对询价情况进行评估、比价
4、计划经营部根据工程预算和对市场物价的调查,评估采购询价议价的准确性、合理性,必要时可直接对供应商进行考察,商议、确定、核准采购价格。
5、在实际采购业务中,采购物资材料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、质量等因素,还要受到付款结算方式、送货方式、售后服务等多种因素的制约;往往是现金结算的价格有利,而延期付款结算的价格不利。因而,我们在控制采购成本时,必须面对现实、综合考虑。
三、核价
经过核价部门的调查、核价,使采购价格降低、采购支出节省的费用,提取节省、减少采购费用总额的25%,对核价人员、采购人员给予奖励,奖励额在下月工资发放时予以兑现。